齐家网 >齐家百科 >房产百科 >政策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 >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政策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政策

更新时间: 2015-08-11 11:39:02 责任编辑: 齐家网

分享到: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政策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
  1、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上述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我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房价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远郊区(县)可结合本区(县)居民收入、居住水平、房价等因素,制定本区(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标准,报市政府核准后实施。
  2、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3、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4、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5、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房源筹集
  1、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需求和资源状况,制定建设、收购计划。各区(县)政府负责解决本辖区内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对房源不足的部分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适当调剂房源。
  2、经济适用住房采取集中建设和商品房项目配建方式筹集;也可采取在市场上收购二手房的方式筹集。
  3、采用集中建设方式的,项目用地由市、区(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由市、区(县)政府组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法人或代建单位。
  采用配建方式的,由规划、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区域适宜的商品住房项目中,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比例。土地上市时,与商品房项目同时招标、配套建设、分别销售、分别管理。
  4、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2)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
  (3)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5、收购二手房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要按小户型、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收购。
  6、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保持合理的开发规模,户型设计坚持中小户型、节能省地环保的原则,具体标准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7、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通过竞价或政府审核方式确定或调整。有关竞价方案或价格审核工作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住房保障管理等部门办理。

免费申领

免费获取3份优质设计方案 价值3000元

我已阅读并且同意齐家网的用户协议

立即获取

装修贷款 最高20马上申请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