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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装修标准

更新时间: 2015-08-12 00:55:57 责任编辑: 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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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装修标准

  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4平方米至117平方米之间,楼层净高不低于2.4米。北京市规划委透露,《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试行)》已出台,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执行。在这份标准中的部分条款规定还能比较有效地防止将相临两套住房打通成为“豪宅”的行为。
  虽然有关部门曾表示,将不再建设天通苑、回龙观这样的超大经济适用房项目,但这份标准中还是指出,经济适用住宅建设应具有一定规模,并且满足城市规划配套指标的要求。
  而针对部分项目单套面积过大的问题,该标准也首次明确规定,新建经济适用住宅的面积标准按户型分为三类:一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40至45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54至60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60至66平方米;二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55至6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74至80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82至88平方米;三室一厅的,使用面积应在70至80平方米,多层的建筑面积在94至107平方米,高层的建筑面积在104至117平方米。据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指标均未包括阳台面积,如果利用坡屋顶空间的跃层户,其面积标准还可以有所提高。
  “规划部门将严格按照《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进行审批,建设部门也从两方面进行控制”,对于这项标准,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后,用房项目原则上以8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单套总价款不超过32万元,“购买内城经济适用房主要是控制面积;购买外城的,面积适当放宽,控制单套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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