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周怨念很深,只有吐槽。上周交了新一期工程款,昨天扇灰材料才悠悠而来,还未开工。 鉴于和装修公司此前的不愉快,这次特地去看了一下所进材料,和合同约定品牌不一致,心里那个气呀。在业主和装修公司之间本来就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业主严重处于信息弱势而且很难弥补,那就请你们按契约行事。这倒好材料可以不按合同、工艺可以不按合同,最后还感觉业主是“法海不懂爱”,那我们订立合同还有什么用。 在前面的工程当中,进材料从来不知会业主,而我们对装修公司也始终抱以信任,很少过问。但是到了今天,我们对此前的材料表示怀疑,要求工头提供清单遭到拒绝。只能说明我们too young too simple,以前太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