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婚姻法的法律规定,女方所有的陪嫁都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所以陪嫁20万并不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这对夫妻最后走到离婚的地步,那么男方就不具有这20万的共同分配权。但在这个问题上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这个20万的陪嫁是在夫妻办理结婚登记之后,那么这份高额的陪嫁就属于夫妻名下的共同财产,也就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以大家一定要搞清楚办理结婚证和举办婚礼的前后顺序。
这个不太好说,得看实际情况,如果女方家长给的这20万陪嫁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给到女孩子自己的,那么这个其实应该算是女方父母对女孩子个人的一种馈赠吧,这个其实是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而且也是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夫妻两个如果是先去办理结婚登记的,然后女方的父母再去给这20万的陪嫁,那么其实就算是对女孩子以及自己女婿的馈赠,那么这个钱其实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陪嫁20万块钱,理论上应该是个人财产的,但最终还是要看这个20万块钱是用在哪一些地方。
现在类似赔价钱已经非常少见了,绝大多数都是以财产的方式陪嫁到男方,而陪嫁过来的财产则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是直接给了20万块钱,那肯定是给到女方名下,在这个20万块钱不做任何用途的情况下,这就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将这20万块钱在婚后置办了其他的用品,那也就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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